新任國民黨副秘書長兼組發會主委的張雅屏在擔任屏東縣黨部主委時,操盤縣長選舉,因涉及散布影射民進黨縣長候選人潘孟安與女議員有不倫關係的文宣,經屏東地檢署依違反選罷法起訴,屏東地方法院今天(29日)一審宣判張雅屏犯選罷法第104條散布謠言罪,處有期徒刑2年10個月,褫奪公權5年。對此,國民黨中央表示嚴正抗議、無法接受;張雅屏則說,將在收到判決書後,依法提出上訴,證明自己的清白。

新汽車貸款率利多少 學生貸款買機車 雙證件借錢二胎房貸意思 國民黨指出,屏東縣前縣長曹啟鴻曾在2014年10月20日和當時擔任立委的潘孟安聯袂拜訪屏東地檢署檢察長張金塗,屏東地檢署隨即發動三路人馬對國民黨屏東縣黨部及相關人員進行鋪天蓋地式地搜索、扣押中小企業融資 競選文宣,收押時任屏東縣黨部主委的張雅屏,直到選後才放人,如此的偵辦過程不禁令人質疑是否遭受政治力干擾。

張雅屏的律師葉慶元指出,本案在審理期間,有多位屏東地方人士曾到庭證述,確認張雅屏曾向他們查證潘孟安緋聞的真偽,並經相關人士確認,顯見潘孟安的緋聞並非空穴來風,且相關傳聞早在張雅屏擔任屏東縣黨部主委之前便已在地方廣為流傳,並屢經媒體報導,張雅屏並無誹謗或散布謠言的故意,自然不構成「意圖使人不當選而散布謠言」的妨害選舉罪。葉慶元還指出,張雅屏在查證過程中,得知外傳潘孟安誹聞對象的夫婿曾因此而自殺,相關事實有醫院診療紀錄可資證明,但屏東地檢署及屏東地方法院均拒絕依據張雅屏的聲請,自辦優惠購屋專案貸款 調查此一關鍵證據,如此的判決顯有爭議。

國民黨指出,近年來,法院針對批判國民黨的不實言論不是不起訴、就是無罪,反觀張雅屏的文宣案,雖經多方查證,竟仍遭到羈押、起訴、判罪,這是有史以來第一次有政黨的地方黨部主委因為製作選舉文宣而被羈押、判刑,國民黨對於此案的偵辦過程以及一審宣判結果無法接受。

張雅屏表示,「有立場之正義,不是正義」,他對於屏東地檢署執法過程、屏東地方法院的判青年融資貸款 >身份證借款 決結果感到憤怒與失望,他希望自己是中華民國第一個、也是最後一個因為內容屬實的選舉文宣而被羈押、判刑的政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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